豬油,又稱葷油或豬大油,從豬肉提煉出的食用油之一。豬油主要由飽和高級脂肪酸甘油酯與不飽和高級脂肪酸甘油脂組成,其中飽和高級脂肪酸甘油酯含量更高。豬油有著特殊香味,可以增進人們的食欲,并且具有補虛、潤燥、解毒的作用。
2023年3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國家標準《食用動物油脂 豬油》,該標準由農業農村部提出,歸口于全國屠宰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516),將于2023年10月1日期實施。
本標準代替GB/T 8937——2006《食用豬油》,與GB/T 8937- -2006 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有:修改了范圍,食用豬油的定義;增加了原料和加工要求,對食用豬油原料進行了分級;修改了感官指標要求;修改了部分質量指標,刪除了折光率、相對密度、丙二醛、皂化值、碘值及重金屬指標;刪除了微生物指標及食品添加劑指標;增加了檢驗規則;增加了包裝要求;修改了貯存要求。
《食用動物油脂 豬油》規定了食用豬油的原料和加工要求、技術要求、凈含量、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描述了技術要求相應的檢驗方法。其中,食用豬油指的是,以健康生豬經屠宰、檢驗檢疫合格后獲取的鮮(凍)、衛生的肥膘、板油、網膜或附著于內臟器官的脂肪組織等為原料,煉制(精煉或不精煉)加工而成的油脂。
在原料和加工要求方面,《食用動物油脂 豬油》規定生豬屠宰加工過程應符合GB/T 17236的規定;應采購鮮、凍豬油原料,并附有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根據原料及感官、質量指標不同,食用豬油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食用豬油的原料只能使用豬肥膘、板油,二級、三級食用豬油的原料可以使用網膜、附著于內臟器官的脂肪組織等。食用豬油中不應加入其他動植物油脂。
在“感官指標”方面,該標準對一二三級豬油在凝固態、融固態下的狀態、色澤以及氣味、滋味作出了詳細規定。在“質量指標”方面,該標準分別規定了一二三級豬油的水分及揮發物、酸價、過氧化值、熔點、不溶性物質所應滿足的指標。
在檢驗規則方面,該標準規定了豬油的組批、抽樣、出廠檢驗、型式檢驗以及判定規則。在包裝上,該標準規定,豬油包裝應潔凈、牢固、無破損,封口嚴密,不應對產品造成污染,且便于裝卸、倉儲和運輸。
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最后在貯運方面,豬油應貯存在衛生、陰涼、干燥、避光的成品庫中,不應與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開有異味的物品。如果產品有效期限依賴于某些特殊條件,應在標簽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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