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消費者在購買零食的時候發現,看似三等份的餅干,打開盒子發現中間凹進去一塊;一片分裝海苔里墊有大包
干燥劑;箱裝牛奶僅有五小盒,剩余兩倍空間用紙板填充,種種方式只為了讓商品顯得更“有料”。消費者稱,這樣的包裝會誤導消費選擇。近期零食包裝問題再度引發熱議。
2023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重新修訂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23350-2021)(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對包括茶葉在內的31類食品、16類化妝品的包裝層數、包裝成本、包裝空隙率作了明確規定,為日常所能接觸到的罐頭、薯類和膨化食品、糕點等各類零食包裝提供了限定依據。零食“公攤面積”怎么來的?企業該怎樣練好成本、綠色環保及市場接受度平衡術呢?
零食存在過度包裝現象
“公攤面積”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房地產領域,指樓梯、走廊等公共區域。網友由此延伸出的零食“公攤面積”,在包裝行業有一個專業名詞與之對應包裝空隙率,指包裝內去除內裝物占有的必要空間容積與包裝總容積的比率。
按照新國標,食品包裝不應超過3層,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包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的20%。對于包裝空隙率的計算根據單件商品的不同凈含量要求不同。以一件凈含量大于50毫升/克的食品為例,其空隙率不得超過30%。一旦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包裝成本以及混裝要求有一項不符合規定即判定為過度包裝。
研究表明,中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這些包裝廢棄物中,大部分是過度包裝產生的。事實上,除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包裝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也深受詬病。
“從超市買了一盒半透明糕點,拆開才發現有包裝遮擋的部分其實是空的。”一位消費者表示,“零食包裝的大小直觀地影響了商品的選擇,畢竟大多數人不會每次都查看和對比凈含量,還是實事求是比較好。”在微博平臺上,網友曬出不少零食“公攤面積”的圖片。有人曬出公司發的牛奶,一箱里只有5盒,兩側都是紙質包裝;還有人曬出一罐西梅,里面有高高的“內膽”。網友提出質疑,“這難道不算誤導消費者,不算虛假宣傳嗎?”另有網友表示,“只要東西和所標的凈含量一致就行”“包裝上盡管去想心思,但是凈含量虛高,那就是缺斤短兩,毫無誠信了”。相關投票調查結果顯示,逾8成投票者認為,零食市場存在過度包裝,包裝堪比“套娃”。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未能依據實際情況將商品真實全面的信息以醒目的方式告知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果是故意通過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形式欺騙消費者,還有可能構成欺詐。據他分析,可主要分為數量上的誤導和質量上的隱瞞。即除了從外觀上營造“值得感”,實則缺斤少兩,還存在將質量不太好的商品借包裝手段濫竽充數,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包裝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當某些企業的經營重心從商品質量轉向包裝,并以此吸引顧客、占領市場,會引起其他企業效仿,致使過度包裝現象越發嚴重,陷入惡性循環。
擠泡沫勢在必行
業內人士指出,在平價零食領域,消費者低價習慣已經養成,隨著原材料、線下鋪貨渠道以及線上營銷推廣投入成本增加,商家如果直接采取簡單的漲價策略,消費端感知會很敏感,而通過包裝引導購買和提高商品附加值是一條捷徑。
“不同消費心理也會影響商家的包裝行為,人際交往中出于社交和禮品消費需求,追求華麗包裝的高端零食禮盒無疑會成為滋生包裝亂象的土壤。”陳音江談到。相反,追求高質價比的消費大趨勢,則會倒逼企業降本減負,砍掉不必要的包裝支出。
財報顯示,去年前三季度多家休閑零食品牌業績下滑。洽洽食品歸母凈利潤約5.06億元,同比下降19.28%;來伊份營收30.02億元,同比下滑7.61%,凈利潤454.28萬元,同比下滑93.57%。與此同時,量販零食挾低價利器快速發展,產品、渠道同質化嚴重的休閑零食行業在原料、制造、包裝和流通各環節開始著手優化成本,要求極致性價比。
近期,良品鋪子在17年來最大規模降價時公開回應稱,公司將把包裝袋都一一拆解,研究哪里可以降低成本。在年貨節物流紙箱降本18.4%的基礎上,預計2024年還能在這方面降本862萬元。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消費水平的提高,休閑食品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備品之一。當公眾環保意識覺醒,零食“面子工程”將不適用品牌長遠發展,給零食包裝擠泡沫勢在必行。
包裝回歸實用功能
讓零食包裝回歸實用功能,并真正形成一種社會共識,還需要公眾、企業和社會組織正向引導和參與監督。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在購物時,消費者更多地關注包裝大小、分量輕重等較為直觀的商品屬性,不會特別關注包裝上標注的凈含量數字。商家“大材小用”,存在引導消費者錯誤估計商品分量的嫌疑,侵犯了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循國家強制性標準包裝食品,不得過度包裝。過度包裝一方面會造成
包裝材料的浪費,不符合綠色消費的理念;另一方面也會使消費者錯誤估計商品的性價比,有違誠信經營的要求。“皮薄餡大”的包裝會讓消費者產生物有所值的獲得感,吸引消費者購買,但商家不能以此作為營銷手段,以包裝作為掩護,減少商品分量。
江蘇省消保委建議,經營者依據制度規范設計產品包裝,不打標準的“擦邊球”,結合商品特性,選擇綠色環保、富有創意的包裝,取消過度包裝、非必要包裝;注重產品質量提升,以高品質吸引消費者,避免“買櫝還珠”式的尷尬。
陳音江建議,一是消費者應該轉變主觀想法,重實際輕面子,樹立樸素、理性的消費觀,不主動選購使用過度包裝的商品。二是責任主體是生產者,企業要在合規經營的基礎上,以品牌效益長久利益為準繩。社會組織應正面引導打造簡約綠色包裝的標桿和榜樣企業,鼓勵企業將此塑造為自身的品牌風格與特色。
食品因種類,形態多樣而存在差異,在用好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不讓企業打標準的擦邊球,也有必要根據市場反饋出的問題不斷細化規定,便于對企業劃定紅線、為執法部門提供明確依據,讓消費者維權路徑更清晰。陳音江提出,包裝設計者不妨從包裝方式、選材、功能等角度發揮創意吸引顧客,又盡可能貼近實用。
此外,要實現包裝材料的最大化利用,需完善包裝循環機制。
“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與循環經濟促進法要求,相關主體應按照商品種類分類施策、提要求和制定標準,做好包裝減量化工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這個過程中需處理好包裝安全與包裝減量、包裝美觀與包裝減材、購買者心態期待與消費者實際需求滿足之間的三對關系。基于此,還要做好包裝易回收、易利用工作,讓資源能夠得到物質回收或能源回收。
在“雙碳”目標下,包裝材料的制度改革還要算綜合賬。常紀文表示:“未來,可降解包裝(如竹、紙、生物可降解塑料)的開發利用是改革方向。新材料包裝也意味著要求出臺新的標準,這是一個螺旋式上升的歷程。”
(本報綜合整理)
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