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規范》
《四川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規范》
《四川省食品銷售憑證規范》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依據
為切實貫徹落實《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進一步加強對散裝食品、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及食品銷售憑證管理,省市場監管局結合我省實際,組織制定了《四川省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規范》《四川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規范》《四川省食品銷售憑證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起草過程中,省市場監管局多次組織開展調研,在省局網站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意見建議,征求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相關協會和企業意見。同時,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實施評審,開展了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工作。
《規范》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參考借鑒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等標準規定。
二、關于適用范圍
(一)關于《四川省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規范》。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不適用于預包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制售食品可參照執行。
(二)關于《四川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規范》。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場所的食用農產品銷售標簽標識,不適用于食用農產品的收購行為。食品小經營店、食品攤販可以參照本規范執行。
(三)關于《四川省食品銷售憑證規范》。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和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者向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銷售食品、食品添加劑時,向購貨者出具的銷售憑證。
三、主要內容
(一)關于《四川省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規范》
本規范共9部分內容。
一是范圍。明確了適用范圍。
二是術語和定義。對“散裝食品”“酒類”“標簽標識”進行了定義和說明。
三和四分別是依據與借鑒。列舉了《規范》起草過程中參考、借鑒的法律、法規、標準等內容。
五是基本要求。對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應當滿足的基本要求進行明確,包括遵守法律法規、保持信息清晰醒目、真實準確等。
六是標示內容。包括食品名稱、生產許可(備案)證號、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信息等必備內容。
七是推薦標示內容和標示方式。推薦對食用方法、致敏物質等進行標示,支持采用電子標簽等信息化標示方式。
八是標簽標識格式。對標簽的字體大小、顏色等進行了規定,提供了散裝食品銷售和貯存標簽標識參考樣式和示例。
九是施行日期與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關于《四川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規范》
本規范共10部分內容。
一是范圍。明確了適用范圍。
二是術語和定義。對“食用農產品”“即食食用農產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進行了定義和說明。
三和四分別是依據與借鑒。列舉了《規范》起草過程中參考、借鑒的法律、法規、標準等內容。
五是基本要求。對食用農產品銷售標簽標識應當滿足的基本要求進行了明確,包括遵守法律法規、保持信息清晰醒目、真實準確等信息。
六是一般要求。主要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應當標注的內容進行了規范,包括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名稱(姓名)等信息,以及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添加劑等內容,同時還對即食食用農產品、進口食用農產品、進口鮮凍肉類產品、分裝銷售的進口食用農產品的銷售標簽標識進行了明確。
七是標示內容。對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名稱(姓名)的標示進行了明確。
八是推薦標示內容和標示方式。對帶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食用方法等推薦標示內容和方式進行了明確。
九是標簽標識格式。對標簽的字體大小、顏色等進行了規定,食品標簽標識和標價簽可合并展示,提供了食用農產品銷售和貯存標簽標識參考樣式和示例。
十是施行日期與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關于《四川省食品銷售憑證規范》
本規范共9部分內容。
一是范圍。明確了適用范圍。
二是術語和定義。對“銷售憑證”進行了定義和說明。
三和四分別是依據與借鑒。列舉了起草過程中參考、借鑒的法律、法規、標準等內容。
五是基本要求。對銷售憑證應當滿足的基本要求,包括形式清晰、使用規范的漢字及憑證的保存期限作出了規定。
六是憑證內容。包括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銷售者和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同時對如何填寫相關內容作出了解釋。
七是推薦格式要求。規定了銷售憑證規格及字體要求,推薦有條件的生產經營者可以實施電子化憑證管理,但電子化憑證設置內容應當和書式的內容一致。
八是其他。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其銷售憑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提供了銷售憑證參考樣式和示例。
九是施行日期與有效期。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主要特點
(一)突出了普適性與針對性。《規范》對適用范圍、主要內容、格式等做了具體的規定,為全省散裝食品銷售標簽標識、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和食品銷售憑證提供了參考范例,適用于多種經營主體、消費場景。同時,除一般要求外,針對散裝白酒、拆零銷售食品等在標示內容、標識方法等方面提出了特殊標注要求,如散裝白酒的銷售標簽標識還應當標注執行標準、生產工藝、酒精度等信息;拆零銷售的食品要求不得更改原有的生產日期或延長保質期。
(二)突出了操作性與實踐性。《規范》均提供了參考樣式和示例,相關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可直接使用參考樣式,也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計、使用相關標簽標識及憑證。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銷售標簽標識可與標價簽合并展示,更直觀地向消費者提供信息和價格,簡化操作易于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標簽標識規范的對象明確,包括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場所的食用農產品銷售標簽標識,而考慮到《規范》的落地,食品小經營店、食品攤販可以參照本規范執行。
(三)突出了規范性和靈活性。在標示內容上,《規范》明確了標簽標識的基本必備內容,以此實現規范統一的效果和產品追溯的目的,同時,也提供了推薦標示內容,供經營者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標示,保證了一定靈活性。在展示形式上,食品經營者可使用紙質標簽,也可通過電子屏幕、電子貨架等信息化平臺展示標簽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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