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4月9日,浙江省政府印發《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下稱《舉措》),明確實施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
標準提升四大行動,進一步釋放投資和消費潛力,培育新質生產力。
《舉措》提出市場為主、政府引導,標準牽引、扶優汰劣,全面推進、重點突破三個原則,落實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明確到2027年全省工業、建筑、交通、教育、醫療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30%以上,重點領域生產線(裝置)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超過50%,汽車以舊換新50萬輛,新能源汽車滲透率50%以上,全面淘汰非標電動自行車等目標。
聚焦設備更新,以標準為引領,推動18個領域根據綠色低碳、安全穩定、智能高效、民生改善的要求,重點實施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大型化工老舊裝置淘汰、落后鍋爐淘汰、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城鎮燃氣設施改造、縣及縣以下醫療設備更新、病房提升改造、中小學午睡設備更新等工程。
聚焦消費品以舊換新,開展汽車、家電、家裝消費品以舊換新和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更新。通過中央支持一點、省級獎勵一點、地方拿出一點、平臺補貼一點、企業讓利一點,同向同頻發力,重點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非標電動自行車整治,家裝廚衛、家電等以舊換新,最大限度發揮撬動作用,激發消費需求。
聚焦回收循環利用,落實全面節約戰略,推進廢舊產品設備回收網絡建設、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再制造產業培育、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同時,充分發揮我省天貓、閑魚等龍頭互聯網平臺渠道作用,推廣“換新+回收”“互聯網+二手”一站式全鏈路模式,方便企業和群眾。
實施標準提升行動,重點完善能耗、排放、產品技術、資源循環利用等標準,加強國內國際標準銜接。
《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
根據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舉措。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進一步釋放投資和消費潛力,培育新質生產力,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遵循市場規律,依靠市場提供多樣化供給和服務,引導企業適當讓利。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組合拳,推動惠企利民,激發最大乘數效應。
(二)堅持標準牽引、扶優汰劣。以標準為基礎,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隱患的產品設備,促進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三)堅持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強化統籌謀劃,明確目標任務,分領域分層級推進,清單化閉環式管理,破解堵點卡點,確保政策精準、服務便捷、群眾有感。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設備更新行動。
到2027年,全省工業、能源、建筑、交通、農業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30%以上,重點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基本達到先進水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別超過93%、75%。
1.完成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支持企業在設計、生產、倉儲和運營等環節的數字化改造,到2027年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實現全覆蓋。支持企業對裝備、生產線、車間等進行智能化升級,到2027年新增未來工廠80家、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600個(家)。(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應急管理廳。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快重點行業技術改造。聚焦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機械、金屬制品、輕紡、船舶、汽車、電子等重點行業和“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大力推動生產設備、用能設備等更新和技術改造。實施千億技術改造投資工程,每年組織實施技術改造項目5500個。開展石化化工行業老舊裝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爭實現老舊生產裝置更新70%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局)
3.實施能效標準引領。到2027年,推動鋼鐵等重點領域生產線(裝置)能效全部達到基準水平以上,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超過5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能源局)嚴格落實能耗、排放、安全等強制性標準和工藝設備淘汰目錄要求,依法依規淘汰不達標工藝設備。(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能源局)
4.推動能源設備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1200萬千瓦、靈活性改造400萬千瓦、供熱改造600萬千瓦,完成石油儲運設備更新50個以上,完成風電裝機升級改造7萬千瓦以上、光伏裝機退役10萬千瓦以上,完成用能設備節能改造15000臺(套),推動老舊低功率充電樁換新5000個。持續推動老舊變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改造、電網設施智能化升級,每年投資25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5.加快環保設備更新改造。推動全省環境監測重點實驗室、省控以上水質和空氣自動站智能化升級,老舊實驗室大型儀器、水質自動站、空氣自動站等設備更新。鼓勵重點排污單位對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進行更新改造。推動鍋爐等特種設備除塵、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改造更新和脫氮設備安裝。推進化工園區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到2027年新建或改擴建化工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工業
污水處理廠)26個(座)。(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能源局)
6.加快老舊住宅電梯報廢更新改造。定期組織開展住宅電梯摸排,加快報廢更新不符合現行產品標準、安全風險高的老舊住宅電梯。推動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報廢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積報廢更新或大修改造老舊住宅電梯4000臺以上。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到2027年新加裝電梯4800臺以上。(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
7.完成燃氣老舊管道和設施設備改造。加快改造或遷建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燃氣廠站,到2027年完成老舊小區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項目420個以上、老舊燃氣廠站更新改造70個以上。(責任單位:省建設廳)
8.推動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和建筑節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實施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動完善市政管網等配套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到2027年,改造1000個以上居民小區的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備,新建或改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40座以上、生活垃圾處理廠10座以上,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燒廠超低排放改造40座以上、城市垃圾轉運站規范化改造400座以上。以建筑設備、外圍護結構等為重點,推進存量建筑節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500萬平方米以上。(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9.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每年更新電動公交車500輛,到2027年力爭各設區市主城區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比例達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車(含網約車)比例達到90%以上。推進新能源船舶綠色航線建設,到2027年新增新能源貨船30艘。(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10.支持交通運輸設備更新。加快推動重點區域路網和千噸級內河航道網設施設備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數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加快推動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老舊運輸船舶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30000臺,到2027年累計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16000輛、老舊內河貨船400艘。(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
11.加快漁船設備報廢更新。深入推進海上“千船引領、萬船整治”工程,推動對船齡20年以上的漁船進行報廢更新,到2027年力爭打造數字化、標準化、現代化新型漁船700艘以上。全面推進對船齡10—20年的漁船進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爭完成10000艘以上漁船北斗三代終端安裝、3000艘以上漁船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加大對海上綜合執法裝備的更新力度。(責任單位:省海洋經濟廳)
12.加快農業機械裝備和設施更新。加快淘汰老舊或國二及以下柴油農業機械,到2027年累計淘汰6000臺(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農業機械推廣應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機、插秧機、
聯合收割機等主要農業生產作業裝備更新率達到60%以上。加快現代設施農業發展,到2027年累計建設提升大棚面積達到20萬畝以上。推進現代化農事(機)服務中心建設,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級、區域性現代化農事(機)服務中心320個。(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
13.推進高校基礎設施提質工程。推動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全面提升辦學條件,實施新建或改擴建項目116個,到2027年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高校辦學規模和內涵式發展相適應的高校基礎設施支撐體系。(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14.提升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水平。深入實施一流學科建設工程,更新學科建設需要的先進設備,到2027年專業設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30%以上。推動普通高校基礎教育教學設備提質,嚴格落實職業教育實訓教學條件建設標準。實施中小學“午休躺睡”工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15.提升文化旅游設施設備水平。實施全省旅游景區轉型提質行動計劃,推動人工智能、增強現實等技術的應用,打造智慧旅游新體驗。積極推動全省劇院數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索道纜車、觀光車船、游樂設備、演藝設備等文化旅游設備更新投資30億元。(責任單位: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
16.開展以縣級為重點的醫療裝備更新。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裝備和信息化設施迭代升級,到2027年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裝備配置達標率達到100%。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遠程診療、手術機器人等醫療裝備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爭醫療裝備投資規模較2023年增長30%以上。(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17.推進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動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余杭院區二期建設工程(國家醫學中心〔籌〕)、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建設。爭取國家醫療衛生應急綜合演訓基地項目(東部)落戶浙江。推動醫療衛生機構消防安防基礎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推進公立醫院病房改造,優化病房結構,完善病房設施,到2027年2—3人間病房比例超過80%,適度提高以婦產科、兒科、老年科等為重點的單人間病房比例。(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18.推動安防設備更新改造。開展前端物聯感知設備智能化升級,加快交通樞紐、交通道路等重點場所視頻監控和卡口類配套安防設備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設備智能化比例達到100%,農村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無盲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二)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
到2027年,全省汽車以舊換新50萬輛,新能源汽車年銷售量達到100萬輛、滲透率達到50%以上,家電年銷售量較2023年增長20%。
1.開展汽車以舊換新。每年組織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巡展活動不少于50場,鼓勵汽車企業推出以舊換新、購新能源車送充電樁等活動。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推動杭州市持續優化小客車調控政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杭州市政府)
2.推動電動自行車淘汰更新。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銷售商采取舊車折價回購并出售合規新車的方式,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非標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等行為,到2027年全面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商務廳)
3.鼓勵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支持家電銷售企業聯合生產、回收企業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開設線上線下家電以舊換新專區,對以舊家電換購節能新家電的消費者給予優惠。(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信廳)推行消費爭議先行賠付,引導商家積極開展無理由退換貨服務承諾。(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4.推動家裝消費品換新。通過政府支持、企業讓利等方式,支持居民開展舊房裝修。實施“廚衛換新”惠民工程。鼓勵家居行業、重點企業開展以舊換新、舊房裝修等促銷活動,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小區在場地使用上給予支持。持續推進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實現愿改盡改。推動家裝樣板間進商場、進社區、進平臺,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虛擬現實技術、直播等方式,開展線上樣板間展示、宣傳等營銷活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建設廳)
(三)實施回收循環利用行動。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資源集中分揀處理中心300個、再生資源回收站點15000個,二手車交易量增長至160萬輛以上,報廢回收機動車超過65萬輛。
1.建設廢舊產品設備回收網絡。建立健全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場一體化的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到2027年實現“縣縣全覆蓋”。優化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布局,鼓勵回收企業提供上門取車、線上回收、免費拖車等服務。完善公共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廢舊產品設備回收渠道,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報廢物資統一回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機關事務局、省供銷社)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寬二手車經營主體準入,推動在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置登記服務站。大力發展二手車出口業務。推動二手電子產品交易規范化,防范泄露及惡意恢復用戶信息。支持手機、平板電腦、智能手表等電子產品銷售企業開展二手產品鑒定、翻新維修和銷售業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
3.發揮互聯網平臺渠道作用。推動大型電子商務平臺建立“換新+回收”渠道,構建逆向物流系統,促進廢舊產品循環利用。推廣“互聯網+二手”模式,鼓勵龍頭平臺企業制定推動跨品類置換措施,促進閑置物品流通。(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4.加快再制造產業培育和產品梯次利用。鼓勵對具備條件的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工具等設備實施再制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強化退役動力電池在儲能等領域梯次利用,探索開展風電、光伏設備殘余壽命評估,推進設備及關鍵部件梯次利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
5.推動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進報廢汽車、退役光伏組件、廢舊家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支持衢州市、麗水市發展廢鋼鐵精深加工產業,金華市、臺州市發展廢有色金屬精深加工產業,嘉興市深化退役光伏設備回收利用關鍵技術研發。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鋼鐵行業廢鋼比例達到50%。率先建設符合國際標準的再生塑料使用信息化追溯系統,推廣海洋塑料治理“藍色循環”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嘉興市、金華市、衢州市、臺州市、麗水市政府)
(四)實施標準提升行動。
到2027年,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100項以上,發布省級地方標準80項以上、“浙江制造”標準200項以上,培育“雙碳”認證企業200家以上。
1.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標準。推進火電、煉化、多晶硅等行業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和充電樁、電機泵、
冷水機組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國家標準升級。加快制修訂嚴于國家標準的紡織產品、金屬鑄件、鍋爐、電爐等重點用能產品能效限額省級地方標準,以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汽車維修行業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省級地方標準。(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2.強化產品技術標準提升。提升汽車、家電、家裝等大宗消費品質量標準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整車安全、電機系統等標準。建設標準創新型企業,打造一批重點消費品標準“領跑者”。建立健全碳標簽、碳標識等標準認證體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
3.加強資源循環利用標準供給。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完善“互聯網+二手”服務標準。落實二手貨品質鑒定和交易市場管理、電子產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國家標準,推動家具綠色設計、再生銅等國家標準升級,制定循環再利用纖維制品、再生塑料等資源循環利用標準。推進建筑垃圾、蓄電池回收處理等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
4.強化國內國際標準銜接。參與制定電子商務交易、綠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領域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推動更多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并在碳達峰碳中和、數字經濟等優勢領域提出國際標準提案。強化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與服務,加強質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國內國際銜接。(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設備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循環利用、標準提升項目。持續實施生產制造方式轉型樣板項目計劃,引導制造業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技術改造。統籌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省建筑業碳達峰碳中和獎補資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更新。統籌利用省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重載營運貨車新能源化及內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舊貨船淘汰等。統籌中央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和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獎補資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車更新等。持續實施好中央和省級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償)、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等政策,支持老舊農業機械更新。統籌中央和省級漁船更新改造補助資金,支持漁船報廢更新和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嚴格落實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政策。鼓勵國有企業加快設備更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經濟廳、省國資委)
(二)加大以舊換新政策支持力度。堅持省市縣三級聯動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利用中央財政安排的節能減排補助資金促進汽車更新消費。支持地方統籌中央現代商貿流通體系資金、省級商貿和開放發展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家電給予補貼。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實施節能產品、綠色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持續推動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
(三)優化金融支持。運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爭全省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新增超過4000億元。推動銀行機構加強對綠色智能家電生產、服務和消費的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和信貸額度。推動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發揮“融資+融物”的經營優勢,強化省屬國有融資租賃企業帶頭作用,為需求主體提供設備直接租賃、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務。(責任單位: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局、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
(四)加強要素保障。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優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劃撥條件的采用劃撥方式供地,需有償使用的應低于同類地段同類性質的供地價格。加強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能要素保障,開辟節能審查綠色通道,通過節能技術改造產生的節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項目用能需求。提升服務質效,落實落細各項稅收支持政策。(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省能源局)
(五)強化創新支撐。聚焦各領域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生產的關鍵共性技術及科學問題,通過“揭榜掛帥”“賽馬”等機制開展重大項目攻關,到2027年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200個以上,取得重大國產化替代成果100項。提升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質效,推進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基地建設。深入實施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認定首臺(套)產品1000項以上,通過保險補償、應用獎勵等方式支持首臺(套)產品的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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