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做出“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的部署。省委、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強調要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措施,努力在加快科技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上聚力突破。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科技廳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若干措施》,旨在通過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破解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難點、堵點問題,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二、總體考慮
文件起草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統籌謀劃、高點定位。瞄準科技成果轉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強對科技成果轉化各個領域的系統謀劃、統籌推進。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聚焦我省科技成果轉化堵點難點問題,集中力量解決“不敢轉”、“不想轉”、“不會轉”、“沒錢轉”等一系列突出問題,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
三是堅持求真務實、守正創新。《若干措施》圍繞深入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把握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積極借鑒先進經驗做法,緊密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務實的創新性舉措。
三、主要內容及創新點
《若干措施》共分8部分、16條具體措施:
一是在實施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方面。科技成果具有不同于一般資產的特征,其價格有明顯的時效性,應用和市場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且轉化風險較大。針對這些問題,提出推動高校院所建立區別于一般國有資產管理的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完善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模式,解決科技成果管理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求之間的矛盾。
二是在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方面。著眼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提出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與職務科技成果作價入股結合的成果轉化方式,探索“權益讓渡”轉化方式,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等措施,進一步激發人才創新和成果轉化熱情、釋放科研生產力。
三是在打造高水平技術經理人隊伍方面。針對高水平技術經理人等成長渠道不暢和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深化技術轉移人才職稱評定和激勵機制改革,完善高水平技術經理人作用發揮機制。
四是在建設科技成果轉化載體平臺方面。針對成果轉化供需銜接不暢和轉化效率不高等問題,一方面深度發揮山東科技大市場作用,推動更多創新要素匯聚匹配,以強化供需對接引導有組織科技成果轉化;另一方面強化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基地建設,破解科技成果轉化“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問題。
五是在大力支持科技人才轉化成果方面。針對科研、產業“兩張皮”難題,一方面推行“校聘企用”“雙向兼職”人才共引共用模式,打通高校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另一方面每年“一事一議”引育一批高端創新團隊,加大對省內外大院大所科技人才攜帶成果在我省創辦、領辦科技企業的支持力度。
六是在促進創新產品推廣應用方面。針對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渠道不暢問題,鼓勵優先采購科技成果和創新產品,打造一批科技場景體驗與技術推廣中心,加強科技成果應用機會供給。
七是在提升科技金融賦能成果轉化水平方面。針對科技成果轉化前端資金缺乏難題,推動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建立健全投資決策、業績評價等制度,更好發揮其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關鍵作用。開展“撥投貸”聯動、“先投后股”試點,扶持一批有創新成果的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充分發揮省科技金融增信平臺和“魯科貸”“魯科擔”等作用,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果轉化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八是在改革科技成果轉化評價激勵機制方面。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評價機制,建立有利于促進成果轉化的高校院所績效評價體系,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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