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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迫使消毒技術走向規范
閱讀:632 發布時間:2014-4-2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疫點、疫區等的緊急防疫消毒、終末消毒技術以及受威脅區的預防消毒技術。
本標準適用于發生懷疑、疑似或確認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處理。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疫點:指患病禽類所在的地點。一般指患病禽類所在的禽場(戶)、養禽小區或其他有關禽類屠宰加工、經營單位,如為農村散養,則應將病禽所在的自然村劃為疫點。
2.2、疫區:指以疫點為中心,半徑3 km~5 km范圍內的區域。疫區劃分時應考慮當地的飼養環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脈等)。
2.3、受威脅區:指疫區周邊外延5 km~30 km范圍內的區域。
2.4、消毒:是指用物理的(包括清掃和清洗)、化學的和生物的方法殺滅病雞體及其環境中的病原體。
2.5、預防消毒:又稱定期消毒,是為了預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的發生,對禽舍、禽場環境、用具、飲水等所進行的常規的定期消毒工作。
2.6、緊急防疫消毒:在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發生后至解除封鎖前的一段時間內,對養禽場、禽舍、禽只的排泄物、分泌物及其污染的場所、用具等及時進行的防疫消毒措施。
2.7、終末消毒: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后,待全部病禽及疫區范圍內所有可疑禽只經無害化處理完畢,經過21d再沒有新的病例發生,在疫區解除封鎖之前,為了消滅疫區內可能殘留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體所進行的全面*的大消毒。
3、疫點、疫區消毒
3.1 疫點的緊急防疫消毒
3.1.1 用0.3%二氧化氯或0.3%過氧乙酸等溶液對病禽舍進行噴霧消毒。
3.1.2 禽舍清理:*將禽舍內的污物、雞糞、墊料、墊料、剩料等各種污物清理干凈,并作無害化處理。可移動的設備和用具搬出雞舍,集中堆放到的地點清洗、消毒。
3.1.3 火焰消毒:雞舍清掃后,應用火焰噴射器對雞舍的墻裙、地面、籠具等非易燃物品進行火焰消毒。
3.1.4 沖洗:對雞舍的墻壁、地面、籠具,特別是屋頂木梁柁架等,用高壓水槍進行沖刷,清洗干凈。
3.1.5 噴灑消毒藥物:待雞舍地面水干后,用消毒液對地面和墻壁等進行均勻地、足量地噴霧、噴灑消毒。
3.1.6 熏蒸消毒:關閉門窗和風機,用福爾馬林密閉熏蒸消毒24h以上。
3.1.7 禽舍外環境消毒:對疫點養禽場內禽舍外環境清理后進行消毒。
3.2 疫點、疫區交通道路、運輸工具的消毒
3.2.1 封鎖期間,疫區道口消毒站對出入人員、運輸工具及有關物品進行消毒。
3.2.2 運輸工具必須進行全面消毒。
3.3 工作人員的消毒:參加疫病防控工作的各類人員應進行消毒,其中包括穿戴的工作服、帽、手套、膠靴及器械等,消毒方法可采用浸泡、噴灑、洗滌等;工作人員的手及皮膚裸露部位應清洗、消毒。
3.4 疫區的終末消毒:在解除封鎖前對疫區進行*消毒。消毒方法參照緊急消毒措施。
3.5 污水處理:以上消毒所產生的污水應進行無害化處理。
4 受威脅區的預防消毒
受高致病性禽流感威脅區的養禽場、家禽產品集貿市場、禽類產品加工廠、交通運輸工具等場所應加強預防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