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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槳葉干化系統
本項目為獵德污水處理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獵德污水處理廠已建成規模為污水處理量120萬立方米/日。一期工程采用AB處理工藝,處理規模為22萬立方米/日,二期工程采用改良組合交替式活性污泥法處理工藝,處理規模22萬立方米/日,三期工程采用改良A2/O工藝,處理規模20萬立方米/日,四期工程采用改良A2/O工藝,處理規模56萬立方米/日,并建成60萬立方米/日初雨處理設施。以上四期工程均已建成投產。該廠設有污泥濃縮池。
擬建設污泥處理規模177噸干固/日,項目占地11000平方米,擬拆除貯泥池、除臭裝置各2座,脫水機房2棟,吸泥井1座,低壓控制室和變配電室各1棟,新建污泥脫水干化車間6954平方米,配套物料分選系統、板框壓濾系統、熱干化系統、熱源供給和回收系統、廢氣凈化除濕系統,生物除臭系統,以及濃縮、調理、出料等相關輔助設備。
本項目要求按照污水廠規模(污水處理量120萬立方米/日,總變化系數為1.3;初雨處理規模60萬立方米/日,)設計配套污泥處理系統,建成規模為污水處理量120萬立方米/日及初雨處理規模60萬立方米/日對應的污泥處理規模(折合干基污泥約177噸/天)。
本項目要求對污水處理運行所產生的污泥進行脫水處理,處理后污泥含水量要求為30%~40%(含30%及40%)。污泥處理選取工藝路線須符合《廣州市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要求,且滿足后續處置采用焚燒(與垃圾混燒、水泥窯協同焚燒、電廠摻煤混燒)的要求。
污泥減量技術改造工程的基礎條件:
(1)場地:拆除一、二、三期脫水機房及三期變電房后,污泥干化減量工程建設用地約11000m2。投標人在本項目所需的用地條件不能超出此范圍,否則作廢標處理。
(2)能源:廠內目前用電為*用電,一、二、三期脫水機拆除后富余約3500kw,依據市發改委批復的項目建議書,投標人須在本項目內設計施工新增裝機容量3800kw,如還需增加或使用其他能源,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3)排水、排污、污泥輸送等由招標人就近提供明確的接駁點,從接駁點至處理設施的物料輸入和輸出,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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