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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廠廠房設計基本原則
閱讀:2734 發布時間:2018-1-29飲料廠廠房設計基本原則
1、布局依據
1.1 生產區和生活區分開
1.2 建筑物設備的布局與工藝流程要銜接合理,建筑結構完善,能滿足生產工藝和質量衛生要求。
1.3 生產區域布局要順應工藝流程,減少迂回和往返,避免人流物流混雜交叉。
2、廠房與設施
2.1 地面應使用不滲水、不吸水、無毒、防滑材料輔砌。地面應無縫隙,易于清洗和消毒。地面應有適當坡度(以1.0‰~1.5‰為宜)并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統。地面堅實,混凌土層厚度不低于50mm。
2.2 墻壁應選用淺色、防霉、防滲透、無毒的材料鋪砌或涂覆,表面應平整光滑、便于沖洗消毒。頂角、墻角、地角呈弧形、防止污垢積存并便于清洗。
2.3 天花板應選用不吸水、表面光潔、防霉、防滲漏的淺色材料涂覆或裝修,要有適當坡度,在結構上能起到減少凝結水滴落的效果。
2.4 門窗應嚴密,采用不變形、耐腐蝕的材料制成。如果有內窗臺應下斜45°。門窗必須設有效的防蚊、蠅、蟲設施。門應能自動關閉合嚴實。
3、通風設備
車間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其氣流流向應避免從非清潔區域流向清潔區域。通風口必須安裝易于清洗、更換的耐腐蝕防護罩,進氣口必須距地面2m以上,并遠離污染源和排氣口。
4、采光、照明
車間或工作面應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加工場所工作面的照度不低于220lx;其他場所不應低于110lx。車間內安裝在生產線上方的燈具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以防燈具破碎而污染食品。
5、清洗(瓶、蓋)車間和灌裝車間
5.1清洗及灌裝車間應密閉并設空氣凈化裝置、空氣溫度調節裝置和空氣消毒設施。
5.2應采用合理的機械通風設施,確保氣流從清潔區流向非清潔區。
5.3清洗車間應為10萬級潔凈廠房,灌裝車間應為局部100級潔凈廠房。
5.4潔凈廠房的設計與建造應符合GB50073-2001的要求。
5.5清洗及灌裝車間的溫度應控制在15°C~27°C之間,濕度以控制在50%以下為宜。
5.6潔凈車間入口處應分別設有人員和物料的凈化設施。
6、衛生設施
6.1洗手設施應分別設置在車間進口處和車間內適當地點,其開關應采用非手動式,按每10人1個設置,并不得少于2個。
6.2洗手設施還應設有免關式洗滌劑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和干手裝置(熱風、消毒紙巾等)。
6.3生產車間進口必須有與通道等寬,長1.5m以上的鞋消毒設施.
6.4更衣室必須設有與職工人數相適應的儲衣柜、鞋架。更衣室應與生產車間相連接。
6.5淋浴室必須設有與職工人數相匹配的淋浴室,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員計每20人設置1個,并不得少于2個。
6.6沐浴室應設置通風排氣設施以保持相對負壓,必要時設置采暖設備。
7、場地要求
7.1地面要求水磨石或具有承載能力的地板磚,坡度要求1%—1.5%。
7.2車間四壁均應為白色瓷磚構成,高度不低于1.5米。
7.3車間內應有圓弧式的排水明溝,并必須設防鼠網,明溝坡度應³1:500,。
7.4車間四角及明溝四角均應為圓角過渡,盡量避免死角。
7.5車間頂部應為PVC裝修,以利于衛生清理。
7.6沖灌封三位一體機應加裝空氣凈化系統,否則產品的品質不易保證。
7.7水、電、氣管路安裝建議采用高空橋架式,以利安裝。
7.8前處理間,包裝間和人流通道地面采用環養樹脂刷漆。
7.9 所有設備無需地腳螺栓,防護攔和圍池。
7.10本生產線各設備的定位尺寸以灌裝機為基準;
8、消防要求
工藝系統不需要專門消防設施,廠房消防由建設單位根據法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