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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85小型環境溫濕度試驗箱直銷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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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試驗樣品的擺放空間(參照GB/T 2423.2-89附錄A):
⒉1.對體積小于或等于1000cm的試驗樣品:
a.散熱小于或等于50W
試驗樣品的任何表面和對應的箱壁之間的小距離不小于10cm;
b.散熱大于50W及小于或等于100W
試驗樣品的任何表面和對應的箱壁之間的小距離不小于20cm;
⒉2.體積大于1000cm的試驗樣品:
a.試驗樣品的任何表面和對應的箱壁之間的小距離應為10cm,除非試驗樣品
體積和其單位表面功率耗散關系按圖A1中曲線查得需要更大的距離。
b.試驗箱的容積對試驗樣品體積之比應不小于5:1;
c.試驗時,試驗樣品應盡可能放在試驗箱*,以便在試驗樣品的任何部分和
小型環境恒溫恒濕試驗箱特點
溫濕度偏差、溫濕度波動度、溫濕度均勻性恒溫恒濕試驗箱計量特性:
1)計量在空載條件下進行。若帶有負載,應在證書中說明負載情況。
2)計量濁濕度點一般應選擇設備使用范圍的上限、下限及中心點,也可根據用戶需要選擇實際常用的溫濕度點
3)計量點的位置:
● 設備容積小于2m3時,溫度點9個,濕度點3個
溫濕度箱容積的選擇
將被試產品(元器件、組件、部件或整機)置入氣候環境箱進行試驗時,為了保證被試產品周圍氣氛能滿足試驗規范所規定的環境條件,氣候箱工作空間尺寸與被試產品外廓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幾點規定:
被試產品的體積(W×D×H)不得超過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選用20)。對于在試驗中發熱的產品*選用不大于30。
被試產品的迎風斷面積與該斷面上試驗箱工作腔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選用35)。
被試產品外廓表面距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應保持100-150mm,(*選用150mm)。
通過三個相互的系統:制冷劑循環系統、空氣循環系統、電器自控系統。
一、恒溫恒濕試驗箱制冷劑循環系統:蒸發器中的液態制冷劑吸收空氣的熱量(空氣被降溫及除濕)并開始蒸發,終制冷劑與空之間形成一定的溫度差,液態制冷劑亦*蒸發變為氣態,后被壓縮機吸入并壓縮(壓力和溫度增加),氣態制冷劑通過冷凝器(風冷/水冷)吸收熱量,凝結成液體。通過膨脹閥(或毛細管)節流后變成低溫低壓制冷劑進入蒸發器,完成制冷劑循環過程。
二、恒溫恒濕試驗箱空氣環系統:風機負責將空氣從回風口吸入,空氣經過蒸發器(降溫、除濕),加濕器,電加熱器(升溫)后經送風口送到用戶需的空間內,送出的空氣與空間內的空氣混合后回到回風口。
三、恒溫恒濕試驗箱電器自控系統:
包括電源部分和自動控制部分。
電源部分通過接觸器,對壓縮機、風扇、電加器器,加濕器等供應電源自動控制分部分又分為溫、濕度控制及故障保護部分:溫、濕度控制是通過溫、濕度控制器,將回風的溫濕度與用戶設定的溫濕作對比,自動運行壓縮機(降溫、除濕),加濕器,電加熱(升溫)等元件,實現恒溫恒濕的自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