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電噴漆工藝安全GB12367-90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靜電噴漆工藝及其裝備、涂料貯存和輸送、操作和維修等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可燃或易燃涂料和水性涂料的靜電噴漆工藝及其裝備的設計、制造和使用。
2引用標準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標志
GB6514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涂漆工藝安全
GB6515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涂漆工藝通風凈化
GB7691涂裝作業安全規程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管理
GBJ4工業“三廢”排放試行標準
TJ36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3術語
3.1靜電噴漆electrostaticspraypainting
利用電暈放電原理使霧化的溶劑型和水性涂料在高壓直流電場作用下荷負電,并吸附于荷正電基底表面放電的噴漆方法。
3.2靜電噴漆區workingareaforelectrostaticspraypainting
靜電噴漆的涂漆區即為靜電噴漆區。
3.3靜電霧化器electrostaticatomizinghead
能使涂料充分霧化并荷靜電荷,具有高壓靜電保護措施的氣動、電動或其他形式的霧化裝置。如:噴槍、噴盤等。
3.4靜電噴漆室boothforelectrostaticspraypainting
一個*封閉或半封閉的、具有良好機械通風裝置的、專門用于靜電噴漆的房間或圍護結構。室內氣流組織能防止漆霧、溶劑蒸氣向外逸散,使其集中安全排放至室外。
4靜電噴漆區
4.1范圍
靜電噴漆區一般應包括以下范圍:
a.靜電噴漆室內部及排風管道內部,涂料可以被直接噴到的其他地方;
b.靜電噴漆流水線上封閉的內部空間;
c.經有關部門確定的靜電噴漆工藝所在的其他作業區域。
4.2照明
當采用通過玻璃等透明材料的隔板照明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固定式燈具作光源;
b.用隔板將裝設燈具的區域與靜電漆區隔開,其安裝縫隙應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c.隔板的材料是難燃的和不易破損的;
d.隔板上的沉積物厚度不許影響規定的照度。
4.3移動式帶電設備
4.3.1靜電噴漆區內不得設置與噴漆無關的電氣設備。在進行靜電噴漆作業時,嚴禁在靜電噴漆區中使用攜帶式燈具和其他移動式用電設備。
4.3.2進行清理或維修時所用的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用電設備的規定,實現電氣整體防爆。
4.4靜電噴漆設備
只有符合第6章和第7章要求時,才能在靜電噴漆區安裝和使用靜電噴漆設備。
4.5防火
4.5.1靜電噴漆區的防火要求按照GB6514第5章和第11章的規定執行。
4.5.2靜電噴漆室應安裝火災自動或半自動報警裝置,該裝置應與自動停止供料、切斷電源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等相聯鎖。
4.5.3與靜電噴漆室相關連的通風管道內應安裝自動防火調節閥。
4.5.4在靜電噴漆區應設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4.6靜電接地
靜電噴漆區中所有需要接地的導電金屬部件都應可靠接地。每組專設的靜電接地體,其接地電阻值應小于100Ω;帶電體的帶電區對大地的總泄漏電阻值應小于1×106Ω。
4.7安全標志
在靜電噴漆區的醒目位置應安裝符合GB2893和GB2894要求的安全標志。
4.8其他要求
對靜電噴漆區的其他要求應符合GB6514中第2章有關涂漆作業場地的要求。
5通風與凈化
5.1靜電噴漆室必須安裝機械通風裝置。靜電噴漆室的通風凈化應符合GB6515要求。
5.2在靜電噴漆時,應保持機械通風裝置始終處于工作狀態,并在通風裝置先啟動后,噴漆設備才工作。噴漆工作停止后,通風裝置應繼續運行5--10min。
5.3使用自動式靜電噴漆設備時,該設備的操作控制必須與通風裝置有聯鎖保護。
5.4工件噴漆后的流平或干燥區域應通風良好。
5.5在靜電噴漆過程中,為了捕集漆霧而產生的廢水,應采取凈化處理措施,使之符合GBJ4要求。
5.6清理靜電噴漆室和噴漆設備時產生的廢渣,應進行妥善處理。
6固定式靜電噴漆設備
6.1允許采用的設備
靜電霧化器是用機械夾持固定的靜電噴漆設備,該設備及消除靜電設備均應符合GB7691第4章的要求,并應具有進廠驗收合格證。
6.2電氣和控制設備
除高壓柵、電極、靜電霧化器及連接電纜外,變壓器、高壓電源、控制裝置和其他電氣部件(如插頭等)應安裝在靜電噴漆區以外,并應符合GB6514第5章的要求。
6.3高壓靜電發生器
高壓靜電發生器的要求應按照GB6514第11.1條的規定執行。
6.4電極和靜電霧化器
6.4.1電極和靜電霧化器應牢固地安裝在底座、支架或往復裝置上,并應有可靠的對地絕緣,其對地電阻應大于1×1010Ω。
6.4.2當固定元件為細金屬絲時,該金屬絲應隨時繃緊,不許采用打結、扭轉以至硬化了金屬絲。
6.5高壓電纜
6.5.1高壓電纜應有效絕緣和進行保護,防止機械損傷或暴露在腐蝕性介質中。
6.5.2裸露的高壓電纜接頭或元件應可靠地固定在適合于該電壓的絕緣子上,并不得與其他物體發生偶然接觸或接地。
6.5.3高壓電纜應符合GB6514第11.3.3條的要求。
6.6安全距離
被噴漆的工件與電極、靜電霧化器及其他導體之間必須保持的安全距離,至少為該電壓下的火花放電大距離的兩倍。
6.7工件的支撐和吊掛
被噴漆的工件應支撐在輸送裝置或掛在吊具上并可靠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或等于1×106Ω。工件與吊具的接觸區域應盡可能制成尖刺形或刀刃形。生產中應定期檢測接地電阻值和定期清理吊具上的積漆。工件的支撐或懸掛點宜設置在不受噴涂或不易積聚涂料的位置。
6.8自動控制裝置
在下述情況下,靜電噴漆設備應設有能迅速切斷高壓電源和關閉供漆系統的自動控制裝置:
a.機械通風裝置發生故障;
b.靜電噴漆設備發生故障停機;
c.高壓系統中任何位置發生火花放電;
d.主要的動力電源斷電;
e.安全距離小于第6.6條所規定的數值。
6.9接地
除因工藝要求專門設置在高壓電場中的不接地裝置以外,在電極帶電影響范圍內的全部導電物體均應可靠接地。本要求也適用于靜電噴漆區內的涂料容器、洗滌用金屬容器、安全圍欄和其他導電物體或設備。設備上應安裝醒目的接地標志。
6.10隔離
靜電噴漆設備周圍應有單獨的或與之相結合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隔離小室、圍欄和柵欄等。
6.11絕緣體
一切絕緣體都應保持清潔和干燥。
7手工靜電噴漆設備
7.1允許采用的設備
靜電霧化器是手持的或手控的靜電噴漆設備,該設備及消除靜電設備均應符合第6.1條的要求。
7.2高壓電路
高壓電路應設計成安全型的。噴槍的荷靜電裸露元件應只能通過操作開關通電,同時該操作開關也應與噴涂用漆的供料相聯鎖。
7.3電氣和控制設備
除噴槍及其與電源的連線外,其余電氣和控制設備的要求均應符合第6.2要求。
7.4接地
應采用金屬導線將噴槍的手柄接地。操作者在正常作業位置時應緊握該接地手柄。未穿導電鞋的人員不得進入正在噴漆的區域,嚴禁接觸正在作業的操作者。對接地的其他要求應符合第6.9條的要求。
7.5其他要求
對手工靜電噴漆設備的其他要求應符合第6.3、6.5、6.6、6.7、6.8、6.11條的要求。
8涂料貯存和輸送
8.1貯存量
靜電噴漆區允許存放一定量的涂料,但不得超過一個作業班的用量。
8.2,容器
向靜電霧化器供料的容器,應采用金屬材料制作,并應保證不泄漏、不外溢。
自流式供料容器的容積,不得超過一個作業班所需涂料的貯量。
8.3防靜電
將可燃或易燃涂料從一個金屬容器倒入另一個金屬容器,應將兩個金屬容器有效地連接和接地。當用管路輸送涂料時,除將管路接地和跨接外,還應控制涂料流速,其流速不宜大于1m/s。
8.4壓力罐式供料裝置
如果屬于壓力容器,其設計、制造、使用、管理等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規和標準。
8.5水性涂料
如果靜電噴漆采用水性涂料等低電阻涂料時,應將涂料容器置于絕緣支撐上,當作不接地狀態絕緣使用,涂料輸送管路也應絕緣。
9操作和維修
在靜電噴漆區進行操作和維修,應按照GB7691第8、9、10章和本規程的規定,制訂本企業的靜電噴漆工藝安全操作和維修規程。
9.1操作人員*的防護條件
a.操作者應穿導電鞋,并及時清除鞋底的污物;
b.手工靜電噴漆時,所戴手套必須開洞或不戴手套,以使手直接接觸噴槍手柄的金屬處,保證操作者接地;
c.操作者應穿防靜電工作服。
不得穿用絲綢、合成纖維等易于產生和積聚靜電荷的材料制作的內衣;
d.操作者不得佩帶弧立的金屬物體。
9.2噴漆完畢時的停機操作
停止噴漆時,應先關閉高壓電源,然后依次關閉輸漆開關、涂料泵等其他開關。待漆霧消除后,用放電棒對靜電噴漆設備進行放電處理。其順序為輸漆管路、靜電霧化器等噴漆裝置。
9.3靜電噴漆區的清潔
a.靜電噴漆室地面應是導電的。為便于清潔宜使用導電性覆蓋物;
b.應保持靜電噴漆區清潔。靜電噴漆室內外及管道等處的積漆應及時清除。
9.4清洗溶劑的閃點
清洗靜電霧化器用溶劑的閃點不得低于23℃,且應超過作業區環境溫度;清洗噴漆系統用溶劑的閃點不得低于37.8℃。
9.5清洗操作注意事項
a.必須用金屬容器裝清洗溶劑,容器必須可靠接地;
b.清洗靜電霧化器進,嚴禁通高壓電;
c.必須在機械通風良好的區域清洗;
d.每次使用的清洗溶劑的數量應嚴格限制,盛放清洗溶劑的容器灌裝量不得超過該容器容積的80%。
9.6廢物的處理
沾有涂料或溶劑的棉紗、抹布等物不得亂拋,應放入帶蓋的金屬箱(桶)內,當班清除和進行妥善處理。
9.7涂料的補充
9.7.1向置于絕緣支撐上的涂料溶器補充涂料之前,必須做到:
a.關閉高壓靜電發生器;
b.用放電棒放電;
c.將涂料容器接地。
符合上述要求后,方可將盛放在接地容器中的涂料補充到接地后的涂料容器內。
9.7.2當涂料容器處于接地狀態時,應將盛放涂料的容器可靠接地后方可補充涂料。
9.8維修
維修操作應按照以下規定:
a.維修前應停止靜電噴漆作業,機械通風裝置繼續運行,將室內可燃氣體排盡,并將可燃物撤離現場;
b.當維修操作有明火作業時,必須經企業安技部門審查批準,必須執行動火安全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c.生產和維修中所使用的靜電測量儀器可參照附錄A(參考件)。
10培訓考核
10.1培訓
所有靜電噴漆操作人員都應接受安全作業、維修、個人防護、意外情況處理、防火滅火、涂料貯存與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的技術培訓。
10.2考核
所有接受培訓人員須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10.3其他要求
對操作人員的其他要求,應按照GB7691第9.2條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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